一、職缺單位:師資培育中心 二、代理期間:預定自114年5月中旬簽約僱用之日起,依實際到職日起聘,至正式公務人員報到止,短期人力聘用契約自正式職務人員報到該日起終止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 三、應徵資格: 1.獲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以上學位者。 2.熟悉具一般文書處理(Word, Excel ..) 及公文寫作能力。 3.善於溝通協調。 4.具行政工作經驗及網頁設計能力者,優先考量。 5.身心障礙者優先考量。 四、工作內容與待遇: 1.地方教育輔導業務。 2.公費生業務。 3.師培評鑑。 4.協助辦理教育部相關計畫。 5.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。 6.臨時交辦事項。 7.待遇依本校「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僱用要點」標準,以學士第1級(290薪點)支給。 五、應徵資料: 1.意者請備齊「履歷表」(含自傳及生涯規劃)、「學歷證件影本」及其他有利甄選資料,於114年4月28日(一)下班前寄達或親送本中心,並將紙本掃描後之電子檔email至eleedu114@gms.ndhu.edu.tw信箱。紙本及電子檔均須於報名時間內完成並繳交才算報名成功,逾期不予受理。 2.紙本資料請寄至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【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啟】,請註明「應徵地輔組職務代理人」字樣。 ※書面審查通過者,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,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,亦不函復通知。 ※正取1名;得擇優列備取1-2名,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3個月有效。 ※聯絡人:陳小姐,電話: 03-890663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