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4 月 3 日至 4 月 7 日春假期間,委外廠商營業時間如附檔,請參閱總務處網頁 https://reurl.cc/46YdKj。 二、為確保連假期間辦公場域安全,請配合於休假前檢查以下事項 ,另請各單位轉知提醒所屬人員: (一)關閉辦公室、研究室、會議室之電燈、冷氣及各項個人或公用電器設備開關,並拔除插頭,以確保場所安全。拔除插頭時請小心謹慎,如有火花出現或其他異常情形,請立即通知轄管管理員同仁或通報駐衛警派員協處。 (二)人員離開前應確實將辦公室、研究室、會議室之門窗關閉或上鎖,窗台應保持淨空,避免物品掉落。 (三)請避免將個人貴重物品置放於辦公場所,以確保財物安全。 (四)請各實驗室、藝術工坊實施自主檢查以避免可能之危害,如氣體鋼瓶(含瓦斯)請加掛鏈條固定,不使用時務必關閉以及危險機械設備如未使用請拔除電源,並加強護圍以策安全等。 三、假期過後進行開工前之安全檢點,使用機械設備前請先確認性能正常,再遵照安全作業標準操作,以避免事故。 總務處事務組 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