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依教育部114年3月25日臺教人(四)字第1140032827號書函辦理。 貳、本宣導講習會適用112年7月1日起參與「個人專戶制」退撫儲金之公務人員與教育人員。 參、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 歡迎踴躍參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