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供單位及獎助名稱:桃園市114年第一次原住民族學生生活津貼 申請對象及簡要說明: ◎限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,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(私)立大專院校及公(私)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。 ◎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(即新臺幣3萬3,536元以下)或具低收(中低收)入戶者。 申請方式:送原資中心彙辦 申請期限:114.04.10 ※已申請桃園市清寒及優秀獎助學金者,不能同時申請生活津貼。 ※已申請原民會獎助學金者,可同時申領本項生活津貼(不衝突)。 為節約您的信箱容量,以上僅為簡要資訊,詳細辦法及申請表件請參閱: 學務處/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/獎助學金專區~ 網址:https://rc110.ndhu.edu.tw/p/406-1147-238332,r11.php?Lang=zh-tw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承辦人 葉靜瑜助理 E-mail:pindopoh@gms.ndhu.edu.tw 聯絡電話:(03)890-57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