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東華大學公告

【徵才公告】國立東華大學總務處出納組校務基金短(定)期助理一名

2025/02/27 20:56
徵才資訊
總務處 info

【徵才公告】國立東華大學總務處出納組校務基金短(定)期助理一名
一、	聘僱期間:依到職日起聘。
二、	、應徵資格: 
1.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以上學歷。 
2. 主動積極、配合度高,有責任感,具問題解決、溝通協調及獨立作業能力,能配合單位職務調整或輪調。 
3. 具電腦文書處理、資料處理及公文撰寫能力,具備出納管理及學校行政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。 
三、	工作內容: 
1. 辦理校務基金專戶帳戶支付及帳務管理相關業務。 
2. 辦理校務基金支出傳票之出納系統付款審核。 
3. 辦理支票管理及台銀e企合成網系統管理等相關業務。 
4. 公庫外勤匯款案件單據彙送、入帳退件處理。 
5. 辦理定期存款、保管品存提登帳及月結表編製等相關業務。 
6.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
四、	報名應徵資料: 
1. 中文履歷表(含自傳及附個人照片、學歷、工作經歷、聯絡電話、地址、E-mail等) 
2.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(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) 3. 其它專業能力證明文件。 
五、	應徵方式及甄選相關說明: 
1. 報名方式:意者請於114年3月4日(星期二)17時前,以電子郵件方式郵寄應徵資料至email信箱:yummy@gms.ndhu.edu.tw,無需寄送紙本。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「應徵總務處出納組校務基金短(定)期助理」字樣。初審合格者,擇優 通知面試,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。 
2. 錄取名額:正取1名,酌增備取1-2人,備取期限為3個月有效。 
3. 本職缺依到職日起聘,薪資依本校「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僱用要點」學士一級標準支給。試用期2個月,經考核 合格方正式僱用,試用期間薪資標準比照正式雇用人員支給。 
4. 聯絡人:總務處處本部姜小姐,聯絡電話:03-8906306。

附件與相關連結

無附件

arrow_back 返回公告列表